2016-04-08 16: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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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虎
记者从6日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5月1日起,上海市年满65周岁以上的户籍老人,将享受每月不低于75元的老年综合津贴。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将与《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同步实施。
上海市民政局局长、老龄办主任朱勤皓介绍,上海老年综合津贴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65—69周岁,每人每月75元;70—79周岁,每人每月15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18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35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朱勤皓透露,制度明确老年综合津贴的发放对象为:具有上海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老年综合津贴通过“上海市敬老卡”发放。“上海市敬老卡”是具有金融功能的借记卡,该卡可用于购物消费、存取现等,但仅支持境内使用。发放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于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分别发放。6月底,第一笔津贴会在统一时间发放入卡。
“新出台的老年综合津贴覆盖老年人的交通出行、高龄营养等需求。”朱勤皓表示,老年津贴实施后,上海原有的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这项政策也将随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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