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6 11: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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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馨雅
《意见》指出,12358价格监管平台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是价格主管部门实现工作定位转型,大数据时代市场监管理念的重大转变和创新;是构建上下联动机制,加强价格监管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
《意见》要求,各级价格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12358价格监管平台的重要意义,找准平台定位,围绕价格举报这一核心功能,把12358价格监管平台打造成为示范性的政务管理平台和价格主管部门窗口型服务平台。要规范平台操作,全方位畅通投诉渠道,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建立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定期发布平台月度分析报告,曝光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要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和报告制度”,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要提升平台“互联网+大数据”应用水平,强化分析研判,对举报量大、问题反映集中的行业及时组织检查,对重大价格改革、重点民生领域,节假日等的价格举报要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势性和突发性问题,提高价格监管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依托12358价格监管平台二期建设,完善平台功能,开发移动执法,开发完善12358平台手机客户端(APP),推进信用建设,发挥平台对价格监管工作的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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