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关于产权保护工作。今年以来,我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动《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近日,我委组织召开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会议,研究了2018年产权保护重点工作,明确了10方面重点任务。在这里,我重点通报四方面情况。
一是涉产权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清理范围、清理职责和清理要求。这是我国首次在产权保护领域进行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范围之广、力度之大、程度之深前所未有,对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营造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委将加强统筹指导,跟踪进展情况,对清理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将及时研究提出解决之策,今年12月底前,将会同司法部对各地区、各部门的清理情况进行汇总上报。根据《通知》精神,对此次清理不及时、影响产权保护任务措施有效落实的,要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二是推动甄别纠正涉产权纠纷案件。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宣布依法再审的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再审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争取尽早宣判。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将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取得更大突破,争取再公布一批有代表性、有全国性影响的典型案件。
三是推动地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问题。我委将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指导推动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府与企业之间、政府与个人之间、市场主体之间的产权纠纷问题,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集中攻坚,真正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使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同时,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帮助合法产权受侵害者追回损失。
四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我委将会同人民银行等单位开展产权保护领域政务失信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健全因政府失信导致企业产权损害投诉和赔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第二,关于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推动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现新突破,日前,我委印发了《2018年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点任务》,围绕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城乡融合、全面开放、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改革,明确了12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18年重点工作。下一步,我委一方面将认真梳理总结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向其他地区复制推广;另一方面,将加强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依托第三方机构对改革进展情况开展年度评估,对于积极推进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的试验区,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将督促整改。
第三,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8年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确保此项重大改革顺利实施,近日,我委会同商务部印发《关于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版)全面修订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了《清单草案(试点版)》的修订工作。此次修订,将在认真总结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按照定位准确、合法有效、统一规范的原则,根据“放管服”改革总体进展、经济结构调整、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遵循统一修订标准进行,待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征求意见稿后,将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各地区意见,并按程序上报国务院。
第四,关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我委会同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了97个项目作为第三批第一批次增量配电业务单位试点。截至4月底,我委已批复了292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第一批、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正在加快推进。近期,我委还将批复第三批第二批次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